福建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[原笫二轻工业厅]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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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主要职责

二、内设机构

             1、办公室

            2、资产财务部

            3、企事业管理部

           三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

           四、经费

           五、联系电话


  根据《中共福建省、福建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级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闽委[2000]11号)和《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专业经济管理部门(总公司)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闽委办[2000]39号),福建省二轻集体联合社重组为福建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,为省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,规格相当正厅级。

一、主要职责
 

  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的基本任务是:“指导、维护、监督、协调、服务。”

  其主要职责是:

   1、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集体经济的发展战略制定发展规划;  

  2、调查研究我省城镇集体工业经济政策问题,参与制定相关政策和组织指导城镇集体经济理论研讨;

  3、维护城镇集体工业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,为成员单位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;

  4、维护城镇集体企业深化改革,调整结构,推进技术进步,探索城镇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,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、经营、销售、技术、信息、教育培训、资金流通、咨询等各项服务;

  5、 指导和监督成员单位加强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的资产经营管理工作,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;

  6、指导和加强社组织建设,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,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互助合作,发展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和以集体企业为的混合型企业;

  7、用好用活社资金,兴办经济实体,增强经济实力,加强服务功能,独立开展社务活动和经济活动;

  8、代表成员单位参加国内外有关团体和组织,开展有关的经济合作和各种交流活动;

  9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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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二、内设机构

  根据上述职责,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设3个部(室)。

       

          1、办公室

  负责社日常工作的综合、社务工作;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,承担文秘、档案、机要、保密、保卫、信息、信访和后勤行政管理工作。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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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2、资产财务部 

  负责社资产财务管理及城镇集体工业集体资产的监督工作;制定直属企事单位资产保值(增值)考核指标,监督管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、财务管理等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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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3、企事业管理部

  负责委托代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营运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考核;对城镇集体企业、事业的发展方向、战略目标提出意见和建议;做好有关政策、法律咨询服务,指导集体企业深化改革。

  机关党委(人事处)。负责社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、廉政建设;承担社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、相关业务培训、劳动工资管理、技术职称及机构、编制管理等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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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三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

  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事业编制为了35名。其中:主任1名,副主任2名;处级领导职数9名(含机关党委专职人员副书记工员1名),其中正处级4名,副处级5名。

  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按省委、省政府有关规定另行核定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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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四、经费

   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经费由财政核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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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四、联系电话

   办公室:87552236    

   资产管理部:8753222

   企事业管理部:87534927、87601854

   人事处:87551972    

   机关党委:87553246

   信息中心:87532741

   纪检室:87521508   

   老干办:87553592

   各协会办公室电话

   福建省塑料工业协会:87551196

   福建省室内装饰装修协会:87534927、87608604

   福建省眼镜协会:87504640

   福建省商务礼品协会:87601854

   福建省工艺美术协会:8753759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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